因为女儿的情绪太过激动, 让妇人并没有注意到她话里的“再”字,只是看着女儿大惊失色的模样让她吓了一跳“芊、芊芊娘亲刚才开玩笑呢, 你别紧张别怕别怕啊”
听到娘亲温软的话语, 孟芊芊因为听到这件事而勾起的让她毛骨悚然的情绪才略略平复, 她努力忽视自己如擂鼓一般的心跳, 勉强朝着娘亲笑了一笑“娘亲, 我还小,要陪着您和外祖一辈子呢,您突然给我说让我嫁人,实在是吓着我了。”不怕、不怕孟芊芊,你现在还没有嫁给那个恶鬼, 你还有重来的机会
孟夫人信以为真, 没有深究,只是对女儿嗔怪道“傻孩子, 哪里能陪一辈子而且你也马上要十七了,不小了, 是个大姑娘了等你订好了人家,再准备个半年左右, 也差不多了。咦, 芊芊, 你额头上怎么有些汗”
孟芊芊瞳孔一缩, 紧紧地咬了咬牙,才没有让自己颤抖起来。她有些僵硬地擦了擦自己额头“可能是太累了吧,娘亲, 总而言之,我不想嫁嫁到涂家,你看外祖虽然说那个人很好,可他现在不是腿断了嘛我可不想嫁过去伺候一个残疾而且腿断了基本上也没什么前途可言了,您舍得让您的宝贝女儿去受苦吗”
孟夫人心里也真舍不得呢。
虽然父亲对那涂家大公子的人品和才学大加赞赏,可是这些再出色,他腿断了,又有什么用呢
就像她那早逝的夫君,当初也是父亲看好的人才,她也承认嫁人之后过了好几年举案齐眉的甜蜜日子,可这人死如灯灭,最后她还不是只能带着女儿回来投奔娘家。
虽然自己父亲是一方大儒,可这对女子的婚后生活又有什么用呢就算她带着女儿在娘家深居简出,依然少不得要遭受其他贵妇的私底下指指点点,都是靠着和女儿相依为命的信念才让她熬下来,所以她又怎么舍得让女儿嫁给一个残疾呢
见孟夫人动摇,孟芊芊再加了一把火“而且我听涂夫人说那人或许不仅仅伤到了腿,还伤到了”她给了一个眼神让孟夫人自己体会。
孟夫人先是愣怔了一下,反应过来之后立马脸如火烧,伸手拧了一把孟芊芊的腰间肉“你个妮子说什么荤话那涂继夫人也真是不要脸居然还和未出阁的女子说继子真真是羞死个人”她又急又气,语无伦次,若不是一直宠溺着这个女儿,她怕是不止拧这一下了
孟芊芊连忙示意自己的娘亲小声点“我、我错了娘亲您原谅我吧这件事我以后再也不会提了”她也是看到自己娘亲的反应才再次后知后觉自己现在可不是已婚少妇,而是个二八纯情少女。
她光想着如何让自己娘亲顺理成章地和自己站在统一战线,却忘记了自己现在说这些话有多么的出格。
孟芊芊有些尴尬又有些懊恼,同时还生出了几分后怕她自从前几日高热醒来发现自己回到云英未嫁且身体健康的时候实在是太过惊喜,想着自己重来一世,又知晓未来十几年的事情,心态就有些飘了。
又光想着要将折磨自己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涂宗冶给报复了,所以才会一醒来就打听对方的消息想要先下手为强。
在焦虑的等待中,得知对方如自己记忆中断了腿,却在之后就远离京城虽然从打听到的消息是说涂家为了让他养病所以送去老家的庄子,形同流放,但只要涂宗冶活着一天,她就惶惶不可终日。
夫妻近十载,虽然从未同房过,但是孟芊芊对涂宗冶的为人和手腕还是深有了解他这个人,哪怕是身处万般险境,也是会绝处逢生。更可怕的是,一旦他一朝得势,曾经得罪过他的基本上就逃不了报复,就像曾经的她所遭遇的爷爷。
她本来仗着重来一次的优势,谁知涂宗冶却不像记忆中那样留在京城,而是去了她不熟悉的地方,无法掌控的恐慌就让她不可自拔,所以才会急匆匆故意偶遇涂继夫人并且对她暗示下毒手这种不理智的举动。
唯一让她庆幸的是,因为对涂宗冶的恐惧,让她没有明目张胆地让涂继夫人下杀手而是选择了暗示,并且涂继夫人是京城皆知的蠢毒,断然不会怀疑是自己在引诱她往斩草除根这个方向思考。
太不谨慎了,她太想除掉涂宗冶,以至于差点犯了大错
娘亲说的对,自己不能再接触涂继夫人了。
她只能祈求那个蠢女人安排的杀手给力,就算让涂宗冶那恶鬼侥幸逃脱,也不要让那多智近妖的家伙怀疑到自己身上
涂宗冶还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人对他心心念念恨之入骨,不过作为前世临死前人人唾骂的大佞臣,对于又多了一个仇恨自己的人完全是不痛不痒的正是因为自己优秀,才会招来那些家伙的嫉恨嘛,他很厚脸皮地想着。
不过这并不代表他就会放任不管,尤其是在已经威胁到自己的时候。
他记得当初左将军为了给独身千金撑腰,哪怕她嫁人了也派了一支私人护卫大概六人毕竟她无官无爵不能逾距。
而刚才追杀他们的一共有四人虽然那四人已经变成了死人,这样算来,只要他那继母或者她身边的人稍微有点脑子,短时间里就不敢再动手。
不过,他也不会坐以待毙,回去之后,他前世的人手也要抓紧时间集合起来训练了。
“想什么呢,都出神了”清朗的声音拉回了涂宗冶的神智,他侧头看向已经给自己包扎好的少年,按下阴暗的心思“我在想刚才我和小慕配合得天衣无缝,明明我们是第一次合作,可却十分有默契,果然我们合该是天生一对的”他并不在意在欧姆面前暴露自己会武功的事实,他甚至有预感,在见识到自己的武力值之后,对方会更加亲近他。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虽然已经是人类了,但是涂宗冶的一些攻击和防御的姿势,都带着猛兽狩猎的大开大合之感,配合着他那优雅到禁欲的容貌,不仅不违和,反而有一种野性又性感的美。
欧姆想,这哪是第一次合作,在以前我们可是天天都要杀生的好吧
什么羚羊、狒狒、鸵鸟、野猪、斑马、角马、野牛、鳄鱼、长颈鹿更何况是只有不到两米高只有百来斤的“小”人类呢虽然这些会功夫的人类从某种程度上比那些体积大又跑得快的动物弱不到哪里去。
所以虽然他们合力干掉了四个追杀者,欧姆和涂宗冶也受了点儿伤。尤其是涂宗冶,因为他行动不便,甚至干脆用自己那无知觉的腿挡住了一名歹徒的凶刃。
而欧姆也是在包扎的时候试探性地发动史莱姆的天赋技能之一吞噬,吞噬了一点涂宗冶的血液和其他组织细胞,并且在dy的帮助下进行自我数据分析对比,果不其然发现了属于史莱姆的“组成部分”。
当然,用dy的话来说,就是涂宗冶的体内还有自己曾经在大白狮子身上的“存档”。
所以这个涂宗冶就是他的白狮子
虽然不知道阿图姆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是偶然还是巧合,但是真的能再次相遇,欧姆内心还是十分激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