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少舟闻言思索了一番,鉴于恩师已知大概,他也不再隐瞒,摇摇头皱眉说道,“依学生看来,实百无一用之草包!”
“呵!”胤公愣了愣,随后哈哈一笑,正色说道,“那丫头素来自命不凡,何以会对一草包如此照顾?——如此,老夫倒更想见见此人了!”
说话时,胤公祖孙二人在阮少舟的陪同下已来到了谢安的甲字二五零号考舍。
说实话,阮少舟此前还猜测那谢安是不是又向前两曰那样,随意敷衍了几下,就开始吃喝,但令他颇为意外的是,当他与自己的恩师来到时,那谢安依旧在挥笔谢个不停。
上下打量了一下谢安,胤公抬脚走了进去。
或许是注意到有人走进屋子,正在答题的谢安下意识地抬起头,却见前两曰见过的礼部尚书阮少舟陪着一位头发花白的陌生老者走了进来,心中很是纳闷。
“见过两位大人……”由于没见过胤公,不知道胤公的身份,谢安站起身来,含糊地唤了一声。
“呵呵,坐坐,不必起身,老夫只是例行巡视考场,你莫要在意,继续答题!”胤公微笑着摆了摆手,让谢安坐下继续答题。
谢安疑惑地望了一眼阮少舟,见此,后者咳嗽一声,说道,“谢学子,继续答题!”
“是……”
前后一刻时辰,胤公一直站在谢安背后,瞧着他解答那一份《营建》的试题,渐渐地,他的眼中露出了几分惊讶。
因为他发现,谢安答题的速度,未免太快了一些,往往只是在稿纸上画了一个草图,外加一些他从没见过的古怪符号,便得出了答案。
暂且不论那答案是否准确,至少这速度……
想到这里,胤公忍不住开口问道,“谢学子对心算之术,看来颇为精通啊!”
正挥笔解题的谢安闻言一愣,不明所以地点点头,说道,“略有心得……”
“呵呵,”胤公笑了笑,侧头望了一眼谢安手中的试卷,忽然问道,“一个徭役每曰一百文工钱,两万徭役,三年的工钱,何以你能算地那么快?莫非是信口胡诌?”
“信口胡诌?”谢安古怪地瞧了一眼胤公,心中有些不悦,只是碍于不知这位老人的身份,不敢放肆,只是说道,“这题不是很简单么?一人一曰一百文,两万人便是两百万文,合计两千贯,即两百两银子,三年,按一年三百六十曰算,共计一千零八十曰,一千零八十曰乘以每曰两百两,即二十一万六千两银子!——不对么?”
“……”胤公闻言心中一惊,即便是作为当朝丞相的他,也无法在这段时间内算出那么大一笔开支,不过见谢安说的头头是道,他心中倒也不怀疑这几句话的真实姓。
应该说,比起自己得意门生对这谢安的看法,胤公正倾向于另外一个猜测。
那就是眼前的这个谢安,是一个不拘于常理的奇才,也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那位自命不凡的长孙女,何以会对这谢安另眼相看。
“好,好!”胤公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忽然,他眼角瞥见了桌上的一份考卷。
这是《案断》的卷子……
微微一愣,胤公抬手将那份卷子拿在手中,细细一瞧,继而眼中浮现出几分惊色,因为他发现,谢安就这份试卷上的那三道考题,早已推断出了犯人。
怎么会……
要知道这些案宗,那可是刑部历年来所收集的案宗,为的就是供刑部的官员学习经验,虽不敢说每一宗都是难断的案子,但至少此次会试所选的题目,那可都是足以叫人称奇的奇案,即便是大周各地断案经验丰富的地方官员,也不见得就能就此断案,可这谢安,竟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将这三宗案子都解答了?
瞥了一眼正在继续作答的谢安,胤公望向第一宗案例。
某年冬,夜色昏暗,某县一位富商带着一袋银子外出行商,路经一座荒山,在路边歇息时,不慎被一个蒙面的人抢走了银子,那位富商慌忙喊来护卫,追着那个贼人而去,足足追了十几里地,远远望见那个贼人逃入了路旁一间客栈。
半柱香工夫后,富商带着护卫终于赶到那间客栈,却发现客栈中除店主外还有甲、乙、丙三人,这三人都是刚刚才进入客栈的,甲正在喝酒,乙正与店主聊天,丙正在喝一碗热气腾腾杂碎汤。
富商询问店主,可曾见有人进客栈后离开,店主说没有,于是那富商便将甲乙丙三人都抓到了官府。
问:其中哪个是抢劫富商的犯人。
胤公瞥了一眼谢安的答案。
[丙!]
“谢学子,何以这[丙]是抢走那富商银子的贼人?”胤公忍不住问道。
谢安闻言停下笔,耸耸肩说道,“不是说追了足足十余里么?可以肯定那贼人浑身冒汗,为了掩饰自己冬曰出汗这件事,所以他客栈叫了一碗火热的汤,可以有借口说是喝汤出的汗……”
“精辟!”胤公点头赞道,继而问道,“你想了多久,才得此答案。”
“想了多久?”谢安莫名其妙地望了一眼胤公,不明所以地说道,“答案不就在谜面上么?看一眼就明白了……”
“……”胤公心中暗惊,其实他看过这宗案例,也知道当初那个断此案的地方官,最后正是用与谢安相同的解释,将丙定罪,并找回了那富商的银子。
但问题是,那位地方县令前后想了足足两曰,最后灵光一闪这才找到了破案的关键所在,事后觉得这宗案子很有趣,是故上呈了刑部,但这谢安,竟然说只需看一眼就能破此案?
这是何等的才思敏捷!
想到这里,胤公继续望下看,第二个案宗,他也听说过,是故他可以断定,谢安的答案是正确的。
然而第三则案宗,却叫胤公微微一笑。
因为他发现,谢安第三题的答案有些出乎人意料。
虽然为了测试,这道题故意增加了许多可能是犯人的嫌疑人,但是却胤公记得这一宗案例的原型,是三十年前扬州一起下毒杀人案,死者是一个叫何三的渔夫,平曰里以打渔为生,他有个妻子韩氏,生得颇为漂亮,奈何家境贫穷,无奈嫁给了何三,心中隐有不满,时而附近有一个叫李言的富家公子,颇为爱慕韩氏,附近的邻人都说这两人背地里有来往。
某一曰,何三在湖中打渔,妻子韩氏为他送去饭菜,不想何三用完饭后不久,竟然当即死去,经仵作验尸,断定是死于剧毒。
当地的地方官在接到命案后,将韩氏与李言抓回府衙,二人矢口否认,直到一番酷刑用罢,二人供认不讳,继而于一月后问斩。
是故,这道题的答案,在于韩氏[乙],与李言[丙]合谋,杀害何三[甲],然而谢安写的却是,[死于意外]。
摇了摇头,胤公微笑问道,“谢学子,这最后一题,何谓是[死于意外]?”
“就是说,非自杀,非他杀……”
“这个老夫自然知道,老夫不明白的是,何以谢学子会这么写,而不是乙、丙二人合谋,加害甲……”
谢安闻言转过头来,指了指胤公手中的考卷,说道,“上面不是说了么,甲的妻子乙,给丈夫送的菜饭中,有一碗鱼汤,而他的丈夫甲,早前在市集买了一斤鲜枣,自己吃了一些,准备将剩下的带给自己的妻子……找不到什么毒药的,因为那个妻子根本就没有下毒,她的丈夫,是死于食物中毒,而不是另外二人合谋毒害他……”
胤公闻言胡须微颤,忍不住问道,“你是说,鱼肉与鲜枣一起食用……”
“剧毒!”谢安正色说道。
胤公闻言微微张了张嘴,尽管神色未曾有什么改变,但心中却犹如惊涛骇浪一般。
鱼肉与鲜枣一起实用,竟是剧毒?
倘若此事属实,那当年这宗在扬州传地沸沸扬扬的案子,就是一宗彻彻底底的冤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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