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海水泡过,衣服的味道并不好闻,上面还有好几个裂缝,爱德蒙在一边挑出一根鱼刺,扯了渔网上几根细线,将裂开的地方拼接起来。
因为要时常出海,很多事情要靠自己做,缝补起来居然有模有样,又放了几处线,改了几个细节,穿起来正好。
这下总算不用看他披着一条斗篷在风大的岛上到处跑,克莉丝在心里比爱德蒙还先松了一口气。
仔细一想,也难怪对方不淡定了,这种荒岛生活实在太原始也太惨了一点。
她问难友:“你想离开这里吗。”
爱德蒙苦笑起来:“当然想,只要是现在,如果……我那位海盗船长来接我,我也愿意走。”
他还没查清楚一切,还没找到法利亚留给他的宝藏。
任何机会他都不想错过,即使是伊夫堡的船来了也没关系,至少他可以再想办法,总比在荒岛上束手无策好。
一开始的时候,他还有意想要往自己熟悉的岛过去,但是当时能不翻船就已经尽力了,他实在没办法控制船前行的方向,被绕过几次后,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现在在哪里了。
这一会鱼汤好了,他们没有勺子,只有一堆瓦罐,干脆分装成两份,依旧是爱德蒙喝少的那一罐。
克莉丝看着他罐子里明显比自己少很多的分量,突然想到了她养的鹰,就是因为在巢里挨饿很久,所以至今的食量都很小。
什么地方会让一个人保持很久的吃不饱状态,还因为没有日照,所以连肤色都是苍白的?
她又想到了自己来法国的汽船上,曾经向那位船长问过的问题:如果被迫远离大海多年,那么一个人会不会遗忘他的驾船技术。
这个问题,现在她找到了答案。
克莉丝开始怀疑他是一个逃犯,但是她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会让一个逃犯想急切离开荒岛。正常来说,如果能努力生存下去,逃犯可能更倾向于在这里躲避风头。
有了昨天从入门到沉船的经历后,克莉丝认为,至少在未来这一年里,如果想要在地中海自由活动,她还需要一个船夫。
这个男人就很适合。
驾船技术高超,能缝衣服,会做饭,做的还是法餐(她来马赛第一天就喝过鱼汤了,他就是因为这一道菜暴露的)。
因为之前还没摸清楚他的底细,所以她没告诉他会有搜索队来找自己。
现在知道爱德蒙可能是逃犯后,克莉丝反而放弃了这个念头。
如果他身上有命案,她只会想远离这个人,就算是别的原因获罪,那她也不会为了一次偶然碰面去费神查一个人的底细。
但是不论怎么样,昨晚他也确实救了自己。
想到这里,克莉丝正要说话,从天边传来了一声巨响。
“什么声音?”
她顺着炮|声望去的时候,爱德蒙的脸色变得更白了。
“是伊夫堡炮塔在示警。有囚犯越狱了。”
听到他说话,克莉丝转回身来,突然啊了一声。
这时候天色已晚,四下里十分昏暗,因为长期呆在昏暗的牢狱,加上晚上挖地道的工作,爱德蒙的夜视能力非常优秀。
小少爷正抬头盯着他,眼睛睁大了,像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他心里咯噔一声。
果然还是被发现了吗。
因为神甫的分析,得知自己的入狱是一场合谋操作的诡计后,爱德蒙一度无法直面这个世界,他怀疑过人性,憎恨过上天,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什么坏事都没有做,最后却落得那样的境地。
但是这个才刚刚认识的少年,愿意在船快要沉的时候还驶向求救的自己,不想被夺走船的可能,接受了他的提议,后来更是把在海上极度珍贵的食物和他分享。
他一时间不敢想对方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漫长的沉默后,年轻人才开口,语气轻快,唱歌一样说:
“白天我还看不出来,因为你即使只露出鼻子和眼睛也挺好看的。现在夜深了,我突然发现你真的很像一个野人,不如我叫你星期五吧。”
爱德蒙:“……”
这到底是哪里来的地主家傻儿子。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鹤祗的地雷=3=~
《
#今天达西见到二姐了吗#
没有。
因为宾利带简去湖区蜜月旅行,她们一家又回浪博恩了。
《
无责任小剧场:
逃犯:没想到是个小傻子,愁人。
伯爵:想不到是个里切黑,可爱。